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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律咨询离婚约定房产赠与子女,未过户不能认定赠与关系成立
    分享  | 2020-04-08 19:36:00发布 信息编号:1434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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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咨询离婚约定房产赠与子女,未过户不能认定赠与关系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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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咨询离婚约定房产赠与子女,未过户不能认定赠与关系成立

法律咨询苏律师 ①⑨⑨ 叁叁叁二 ③零②④

随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诊断进程加快,国家卫健委以及各地卫健委发布的最新疫情数据显示,全国累计已有5个省份确诊病例超过500例。此外,在疫情的中心——湖北省内,有6座城市确诊病例超过500例,而过1000例的城市有3座。

据湖北省卫健委数据,230-24时,湖北省新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2345例。全省新增死亡64例。新增出院101例。截至2324时,湖北省累计报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13522例。

《离婚协议书》约定将房产赠与子女后但并未办理过户至该子女名下的,即使已将房屋产权证书交予子女,赠与关系亦并未成立,子女对于该房产不享有所有权。《离婚协议书》是离婚的夫妻之间对于离婚财产如何处理的安排,而并非是与其子女之间签订的书面赠与合同,也不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28条的规定认定赠与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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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律师 ①⑨⑨ 叁叁叁二 ③零②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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