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
切换分站
免费发布信息
民间借贷中的利息法律咨询
  • 地址:莲池区 106.8.179.* 河北省承德市电信
    • 联系人:苏律师
    • 电话:1993332**** 点击查看完整号码
      • 便民网提醒您:让你提前汇款,或者价格明显低于市价,均有骗子嫌疑,不要轻易相信。
  • 信息详情
民间借贷中的利息法律咨询
苏律师 幺九九 散散散二 散零二思
我团队对商事、公司法、行政法、劳动法案件有详尽的研究和实践
在实践中遇到了相关问题可lian系我

12月9日上午,北京市委书记蔡奇、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到北京互联网法院调研。蔡奇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网络强国的重要思想,充分发挥北京互联网法院职能作用,促进科技创新与司法创新深度融合,推动网络空间治理法治化。

相信大家都知道,民间借贷不同于银行借贷,其可以是有偿的也可以是无偿的。那么在有偿民间借贷的情况下,我们该怎么确定民间借贷中的利息呢?这里,小编给大家介绍一些民间借贷利息方面的知识。

(一)利率问题

对于民间借贷的利率,《合同法》作出了借款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司法解释则具体规定为约定利率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也就是说,民间借贷的利率最高不得超过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的4倍,双方可在银行同期贷款利率4倍内协商。一年期的银行贷款年利率为5.85%,则一年期的民间借贷年利率不得超过23.4%。由此可归纳为在银行同期贷款利率4倍以内的属于合法利率,超过4倍的,属于高利贷,而高利贷的部分是不受法律保护的。

(二)利息问题

1、法律对民间借贷的利息并无强制要求,有偿或无偿由双方约定。如当事人对利息有约定的,借款人应按约定支付利息;如当事人对对利息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因此,贷款人要想收取利息,必须对利息作出明确的约定,否则,按无息处理。

2、即使是无息借贷,借款人逾期不还款,贷款人有权要求偿付逾期利息;或不定期无息借贷经催讨不还,贷款人要求偿付催后利息的,可参照银行同类贷款利率计息。

上述回答可以解决您的问题吗?
苏律师 幺九九 散散散二 散零二思
我团队对商事、公司法、行政法、劳动法案件有详尽的研究和实践
在实践中遇到了相关问题可lian系我
联系我时,请说是在保定便民网看到的,谢谢!

  • 您可能感兴趣
查看更多
    温馨提示:本页信息由用户及第三方发布,真实性、合法性由发布人负责,请仔细甄别。